同等学力是指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层次的学历,但具有相同程度的知识水平和专业能力。此处用“力”而非“历”字,代表能力、水平,不代表学历。这通常用于描述那些通过自学、进修、工作经验等方式获得与正规教育相同或相近水平知识和技能的人员。
同等学力的概念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经常出现,通常指考生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在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中也经常出现。
同等学力报考研究生的基本要求是:
(1)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毕业2年以上(大专毕业后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历经两年以上)。这类考生也可称之为大专生,包括普通高校、成考、自考或国家承认学历的其他形式的专科毕业生。
(2)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这个规定是必要非充分条件,也就是说:专科毕业两年(含两年)是报考研究生的基本条件,各招生单位还将在此基础上对同等学力做出具体的规定和要求。
这些具体规定和要求在各个招生单位的招生简章里都有明确规定,以同等学力报考研究生的学员要根据各院校报考条件提前准备报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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