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在职人员申请经济学博士学位条件
一、通过资格审查的相关条件:
学历条件:申请人必须已获得硕士学位,并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五年以上。
2、学术条件:社科类获奖或者发表论文
(1)申请人在申请学位的学科领域做出突出成绩,近三年以主要完成人身份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励(特等奖、一等奖前五名,二等奖前三名)(以获奖证书为准)。
(2)申请人近三年内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申请学位的学科领域已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人文社科类申请者至少有一篇发表在权威核心学术期刊上(现以《四川大学学位工作手册(2002年版)》为准,后期有关期刊的认定,以论文发表之时该期刊之状况为准)。
3、有两位申请学位专业教授及相当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其中至少一位我校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
4、申请人不得同时向两个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
二、申请授位的相关条件
1、 通过学校的资格审查,在一年内完成全部学位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学位论文的写作应在通过全部课程考试后一年内完成。
——完成21个学分学习,包括: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学术交流
通过2门考试:英语(学校统考)、政治(写论文);资本论和经济理论前沿是专业必修课,另加一门所学方向的专业课和一门选修课。
2、通过资格审查后,以四川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独立在核心学术期刊上发表两篇(含两篇)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其中至少有一篇发表在权威核心期刊上(现以《四川大学学位工作手册(2002年版)》为准),一篇发表在CSSCI期刊上。有关期刊的认定,以论文发表之时该期刊之状况为准
注:以上为政策参考,申请人申请时以当年四川大学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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